购买二手房引入担保可降低风险

发布时间:2013-09-06      新闻来源:搜房网

   

    近日,有不少读者反映称,在购买二手房时,经常碰到一件“纠结事”:卖方贷款未还清,房产证还抵押在银行,要买这套房必须先出钱帮卖方还清贷款,“赎回”房产证后才能过户交易。这不出钱帮忙还贷款吧,卖方自己无法一次性提前还贷,买方买不成;出钱还贷吧,又怕有风险。

    业内人士指出,买家垫付资金代卖家“赎楼”存在一定风险:如果卖家名下还有其他欠款,房产证赎回后,房屋可能面临被查封;如果卖方临时变卦,坐地起价、故意拖延不配合交易、将房屋出售并过户到他人名下等情况,都将使买家陷入被动局面。 

    出于这些风险因素考虑,买方垫资赎楼要异常谨慎。

 

    不少中介人士介绍,目前二手房交易中,垫资赎楼主要方式是,买方帮卖方提前还贷的款项,用作买方的首付款;帮原房主提前还贷后办理两证,然后将两证押在中介,买卖双方在约定日期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。

 

   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胜利表示,这种有房贷的二手房,买卖双方应尽量避免私下交易,引入中介、担保或公证机构降低风险。在合同中要明确,若在交易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,担保机构需承担连带责任;协议中还应明确约定如果因卖方原因导致无法交易,卖方需承担违约责任,并赔偿买方相应损失。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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